2017年,海门市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坚持以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中心,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市场化、现代化,全力打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全覆盖。
一、巩固提升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
海门市2014年建成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为了巩固创建成果,2017年坚持以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
(一)针对排查风险点,制定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检查监督无死角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意见》、市委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海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等13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的文件制度,深入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区镇也相应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如海门港新区出台《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海门高新区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村务卡制度的通知》、正余镇出台《关于实行村账村记工作的通知》等等,用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委农办组织开展对29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抽查审计、对12个农经服务中心开展代管资金专项审计。各区镇对106个村开展了财务审计。全市共形成了审计报告147份。全市还对每个区镇抽取了2个村开展业务评比,共整理了12种类型的问题清单,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确保公开透明
全市共有73个村建好微信公众号,占总村数的30.54%,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平台,向每个农户家庭及时主动推送村集体“三资”情况、一家一户应获补贴、应缴费用,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和农户关心的信息,并随时接受和反馈农户的意见建议。目前全市已关注农户数为24081人,已公开推送信息5376条。
二、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交易,确保应进尽进
市政府把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入平台进行交易列入了对区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发现一笔不进平台就扣分。2017年4月初市委农办针对交易公告、交易合同等规范性要求组织了专门培训,下发了《关于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开通小额集体资产交易绿色通道的通知》,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比较多的区镇进行了数据分析和有针对性的检查核实,确保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应进尽进”。2017年,经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总数555个,成交总金额14095.25万元。
海门高新区中海村汇智嘉园14幢一层一宗260平方米房屋类资产项目,交易底价8.07万元,经海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公开交易,由三个经营主体报名竞价,最终成交总金额20.65万元,溢价金额12.58万元,溢价率155.89%,通过此项目的高效增值交易,极大的增加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
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和村级账户清理
(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保家底清
根据省农委专项治理的会议精神,结合海门市被中央农办和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的工作要求,2017年12月7日,对全市区镇、村开展了业务培训,全面推开了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到2018年3月底全面完成,同时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实现监管交易等一体化。
(二)全面开展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村务卡”试点,确保村级财务更透明
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在三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委农办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村务卡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共有194个村实现了村级非现金结算,并开设了村级账户实施“双印鉴”管理,做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所有对象全覆盖,对象包括行政村的所有村干部、村民和有业务联系的各相关单位等;二是所有项目全覆盖,包括村干部工资发放、办公经费报支、村级债务偿还、工程项目付款、农户各项补贴补偿款发放等;三是所有资金全覆盖,不限金额多与少,大到几万、几十万,小到几元、十几元均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海门市委农办经管站江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