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海门市迎接南通市2016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考核工作。市级考核组成员由各县(市)区经管站站长组成,对我市12个区镇239个村的村营收入进行全面核查。
根据南通农办要求,海门市12个区镇提供2016年的所有会计凭证并且装订完毕,同时提交考核组村营收入核实表及汇总表。各区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和乡镇代理记账员积极配合核实工作,对检查人员提出的疑问,及时给予正确完整的回复,使整个考核工作开展顺利流畅。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能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海门市从2011年起,连续出台了四份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从扶持发展物业经济、提高税收留成奖励、鼓励发展合作经济和落实征地补偿机制四个方面,提升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海门市委农办经管站指导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分析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主动调动各地工作热情。通过全市上下一年的辛勤努力,各级政府、村经济合作组织动脑筋、想办法、谋出路,千方百计增加村营收入,抓住高效透明的惠农政策机遇,切实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新路子。通过为期半天的核实工作,海门市顺利通过南通市村营收入考核。(石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