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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发展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次数:     来源:

    2016年4月14日,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实施考评的通知》。海门市经管站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村级经济发展做为重要的考评内容,列入了201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督查指标,并且主要分为三个考评指标,按照南通市考核文件要求,一是海门市239个村集体经营收入100%要达到30万元以上,其中5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20%的村达到70万元以上。二是第二轮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全部完成,租金及时足额返还到村,村级“四有一责”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海门市有14个村被定为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本年度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且租金返还到位。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并开展交易。海门市市级层面在2015年已经成立交易中心,并在市行政审批局二楼设立对外服务窗口。我市12个区镇全部成立交易站。第三个考评指标海门市已经顺利提前完成,2分已胜券在握。海门市经管站根据南通考核文件,深入思考,站在新时期下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下,研究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督查工作效果、完成工作任务。在下阶段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发展思路、开拓奋斗精神,要真抓实干,更好地将海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潮。(石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