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总结“十二五”时期,南通市农业农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二连快”,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的基础上,对“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扶持经济薄弱村方面,力争在2018年和2019年期间,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要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建立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开展新一轮扶持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农村产权交易方面,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逐步拓展其功能。经管站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围绕文件要求起草制定具体的任务实施方案,部署下阶段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在工作中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事半功倍。(石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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